法定解除权可以约定排除吗
法定解除权不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排除。法定解除权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一种法定权利,旨在保护非违约方在对方违约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的利益。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法定解除权行使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法定解除权是法律对非违约方的一种救济措施,不应被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所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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